石家庄市数据局新增职责
根据中共石家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4年3月21日《关于调整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机构编制的通知》(石编委发〔2024〕51号)文件要求,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机构名称、职责调整事项如下:
一、将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更名为市数据局,仍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县级。
二、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承担的数字经济管理职责划入市数据局机关;具体工作由规划发展科承担。
市数据局机关增加统筹推进数字城市、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推动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职责。